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关于协助中价协开展2026年
第一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
湘建价协﹝2026﹞9号
各中价协单位会员:
根据《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开展2026年第一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中价协〔2026〕19号)要求,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以下简称“省价协”)将协助中价协开展2026年第一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途径。登录中价协“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申报系统”(http://zjxxy.jianshe99.com/admin/login)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资料,完成填报后及时打印申请书。首次申请企业需在系统进行“单位预申请”,待中价协资格核验后,再登陆系统“申报评价”填写申报信息。非首次申请企业可直接用原来的账户登陆系统填写申报信息。
(二)企业自评。请各企业依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中价协〔2025〕28号),参照文件中的附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标准》开展自评,形成自评分表。
(三)时间安排。申请企业应在2026年4月30日前完成申报,并将申请书和自评分表报送至省价协(可采取邮寄的方式),逾期不再受理。省价协将于2026年5月初开始,采取抽查的方式,组织专家对申报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现场核查;5月中旬组织专家开展初审工作;5月31日前将初审结果报送中价协。
(一)本次申报由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会籍管理系统等做支撑,相关数据自动导入。如提取不到信息,请申请企业核对各系统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否一致(包括字母大小写等)。如有水利、运输类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请增加新项填写人员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
(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标准》中提及的“上一年度”(职业能力提升、质量管理、企业纳税信用等级、各类组织、廉洁教育、客户评价、公益活动等指标)均指一个自然年度。“近三年”(科技创新、客户表彰、良好行为和不良行为等指标)均指三个自然年度。
(三)“2.2.2造价咨询营业收入”须上传近三年的含有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列项或注释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四)企业取得信用等级后,可在中价协信用评价系统打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等级证书。证书有效期为三年。各取得信用等级的企业应留意其系统内信用评价等级有效期,及时对信用等级进行更新或延续,有关情况请按下列要求处理:
1. 原有信用等级在本年度未到期的企业,原则上不参与本次信用评价工作。符合条件有意愿升级等级的企业,可以申请参加。
2. 原有信用等级即将到期的企业,建议在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内申请信用评价。
3. 企业名称变更的,可在系统线上办理变更;如需换证书的,可在系统审核通过后将旧版证书寄回中价协予以更换。
4. 企业出现分立、合并等重大变更的,应重新申请信用评价。
中价协技术支持电话:010-62041661。
省价协联系方式:行业自律与发展部,0731-88950515;
邮寄地址:长沙市雨花区高升路268号和馨家园1栋201。
